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遵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事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履职践诺及廉洁自律的情况。

3、党支部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4、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5、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民主评议较差和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责成专人做好教教育帮助工作,督促其尽快改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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